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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关于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规定
作者:深圳市中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7/4 10:50:13     点击次数:0
国外关于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规定中安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随着新版交通规则的实施,交通信号灯已经成为了国内热议的话题。交通信号灯是以规定之时间上交互更换之光色讯号,通常设置于交岔路口或其他特殊地点,用以将道路通行权指定给车辆驾驶人与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转向之交通管制设施。为一由电力运转之交通管制设施,以红、黄、绿三色灯号或辅以音响,指示车辆及行人停止、注意与行进,设于交岔路口或其他必要地点。交通信号灯最早起源于1868年的英国伦敦,距今已经拥有145年的历史,现在早已经遍布全球。

交通信号灯采用红黄绿三种颜色是根据光学原理,红色光的波长很长,穿透空气的能力强,同时比其他信号更引人注意,所以作为禁止通行的信号,黄色光的波长较长,穿透空气的能力较强,所以作为警告的信号,采用绿色作为通告信号,是因为红色和绿色的区别最大,易于分辨,其显示距离也较远。通常在红灯的色相会包含一点的橙色,而绿灯则会包含一点蓝色,这样一来可让无法分辨红绿的色盲人士得以辨识交通信号灯。随着科技和交通的不断进步发展,红绿灯依运转方式分为:定时信号灯,交通感应信号灯和交通调整信号灯。

在美国、台湾、香港、澳门、中国等美洲和亚洲地区,中间的灯号通常是称为“黄”灯,而在欧洲则是较深的琥珀色灯。大多数的国家,交通灯变换的顺序是:绿灯(通行)、黄灯(准备停止)和红灯(停止)。而在某些国家的信号灯系统,在红灯即将要转换为绿灯之前,红灯和黄灯会同时亮起。这是由于许多驾驶者在等待红灯时,会将车辆挂至空挡或拉起手煞。因此,红灯和黄灯同时亮起是提早预告驾驶者即将转为绿灯,可以将车辆挂至前进挡或放下手煞。但实际上,会有驾驶者将红黄灯同时点亮视为可直接通行的灯号,这样的理解显然是不正确的。
在英国、新西兰和加拿大,黄灯的官方正式意义为“停止”(除非这么做会造成意外)。而在另外一些国家,黄灯则被视为“准备停止”,如在俄罗斯、塞尔维亚、奥地利和墨西哥部份地区,黄灯前绿灯会先闪烁数秒。在某些信号灯系统,闪烁的黄灯代表驾驶可直接通行,但要小心确认路口是否能安全通过,并礼让行人以及具有优先路权的车辆。闪烁的红灯则视为一般的“停止”标志。在2013年之前,我国的黄灯也被视为“准备停止”。但在2013年实施新的交通规则之后,黄灯的意义就变得与英国、新西兰和加拿大相同,正式意义变更为“停止”。
经过海外交通运输工程师长时间的分析和研究,交通信号灯的使用同样是一把双刃剑,我们不可否认它的积极作用,当然也要直视由它带来的弊端。在积极性方面,交通灯的应用无疑可以减轻十字路口发生拥堵的可能,让交通出行更加有序。在另一方面,交通信号灯的应用又增加了车辆发生追尾的可能,并加长了车辆交通出行的时间。现在,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更加合理地设置和使用交通信号灯,让日常出行变得更加便捷。
以上就是中安给你们介绍的国外关于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规定的信息了,你们都了解了吗?